委托代销
本软件中的委托代销,是指视同买断方式的委托代销,即受托方自己决定商品的售价,受托方的利润来自于进销差价。而不同于受托方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销。如果是收取手续费的代销,可以通过凭证进行核算。
委托代销的结算按商品结算,根据受托方开出商品代销清单进行结算,而不按委托发货单进行结算,这样可以把握客户手中的商品数量,也真正体现了客户销售时确认销售的代销本质。
● 委托发货
使用委托发货单处理。操作:业务处理-委托代销-委托发货单
在表头区录入收货单位、经办人、部门、发货仓库等信息,在表体区录入委托发货的商品名称、数量及单价等信息。
“选单”功能帮助用户选择有关的销售订单。单据过账后不生成会计凭证。
委托发货单月末结转成本时,所有委托发货单合并成一张凭证。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委托代销商品
贷:库存商品
● 委托代销商品退货的处理
由于某些原因,代销客户将商品退还回,可使用委托退货单来处理此类业务。用户可直接在单据中填制业务信息,也可通过执行“选单”功能,调取委托发货单的信息。
操作:“业务处理-委托代销-委托退货单”
生成会计凭证如下:
借:库存商品
贷:委托代销商品
● 委托代销商品的结算
委托结算即根据代理商发来结算清单,确认销售。委托代销结算时,是按商品数量结算,用户可直接填制,也可通过执行“选单”功能,调取委托发货单的信息。
操作:“业务处理-委托 代销-委托结算单”
委托结算单过账后,生成会计凭证如下:
借:银行存款/现金/应收账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
- 委托结算单月末结转成本,所有委托结算单的成本结转合并生成一张会计凭证。
会计分录如下:
借:主营业务成本
贷:委托代销商品
● 委托结算调整单
委托代销商品调价的价格不是指调整后的价格,而是指调整的变化额,也就是差额,如果为负就录入负数。委托代销结算时,可直接填制 单据,也可通过执行“选单”功能,调取委托发货单的信息。
如:将10件商品由先前的100元/件调整为120元/件,则录入的单价为20元。
将10件商品由100元/件调整为80元/件,则录入的单价为-20,金额为-200元。
即:委托调价单上的单价=调整后的单价-调整之前的单价
1、业务数据的变化为:委托代销商品的商品款查询数据发生变化,将来结算单价发生变化。
2、账务数据不发生变化。委托调价单不生成会计凭证。
● 委托成本调价单
委托成本调价单用于对存放在委托代销商处的存货成本进行调整